个税征收的国际样本

作者:别 傲    来源:《看世界》2011年6月上

  近期,中国新一轮个税调整方案正式亮相。此次个税改革引发了人们对国外个税的关注。

  个人所得税自1799年在英国出现以来,在此后的210多年间迅速发展,目前已经成为世界各国普遍开征的一个税种。提高政府税收收入无疑是征收个税的重要原因,不过个税改革的另一个关键目标就是调整收入分配。不要忘了,个人所得税还有个名字叫“罗宾汉税”——罗宾汉在西方以劫富济贫着称于世。

  美 国  综合税制

  美国的个税基本以家庭为单位,将一年所有的收入累加起来,然后除掉所有的豁免和抵扣,剩下的才是应税收入。每个家庭中,每个人享有一定的豁免额度。收入低,豁免的额度就高;收入高到一定程度,豁免的额度反而降低。除了豁免,还有各种抵扣,比如购买住房的抵押贷款利息和用于家庭消费的贷款利息支出,向地方政府缴纳的税款,慈善捐款的支出,等等,都可以扣减,不计入应税收入。此外,勤劳收入享有一定的优惠。另外,美国个税还可以用资本亏损抵补资本利得,比如卖房子赚了钱,但卖股票赔了钱,可以用亏的抵盈的,利润少了当然少纳税了。

  有意思的是,美国个税还有“负所得税”,如果一家人的收入达不到应税的起征点,那么,不但不用给国家纳税,国家还要倒贴税金,相当于国家给个人纳税。这就是综合征收制下所得税的大致特点。在分类征收的情况下会被征收到国库中的很多收入,在综合征收的办法下,就可能不必缴纳。比如你花一年时间写一本书,没有其他收入,某天得到这本书的稿酬1万元,按照分类制,你必须被扣去不菲的税金,而按照综合征收的办法,则国家或许还该倒贴你。显然,综合征收更加公平合理。

  由于美国法定最低年薪都有上万美元,因此几乎每个有收入的人都必须缴税,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并不固定。不仅如此,为了保证中低收入家庭和个人的生活水平不会因为纳税过多而下降,美国税法还规定了各种免税收入和退税制度等,比如职工取得的社会保障支付收入、特定的奖学金、无偿捐赠等都可以获得免税待遇。

  德 国 分类综合所得税

  德国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了分类综合所得税制。其将应税所得分为7种:农林业所得、工商经营所得、独立劳动所得、非独立劳动所得、资产所得、租赁所得以及其他个人所得。不属于上述分类的部分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纳税申报方面,德国税收实行以家庭为单位,收入数额、应纳税额都由纳税人自己填报,并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使得人们逃税漏税的机会成本很高。如果被查出来偷逃税款的话,将面临严重的经济处罚,甚至要负刑事责任。

  每个人都有一个类似于身份证号码的税号,每年5月31日以前,个人应把财税局统一印制发放的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填报上交到居住地所属的财税局,财税局审核后,一般在收到申报表的一个月后,寄给纳税人所得税结算通知书。所得税征收的技术计算较复杂,每年的税务法规也在不断变化。

  此外,德国个人所得税主要采用分期预缴、年终汇总核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办法征收,但对工资、利息、股息和红利等所得,则采用预提法进行来源课税。

  俄罗斯 13%的单一税率

  在各国的个人所得税改革中,一些国家尝试了极为独特的税制模式——单一税。目前实行单一税的国家大多为东欧国家。最早进行单一税改革的是爱沙尼亚,随后波罗的海各国纷纷效仿。俄罗斯算是对个人所得税进行单一税制改革最为彻底也最为成功的国家之一,其在统一税率制度下,使绝大多数纳税人都按统一税率纳税。

  自2001年起,俄罗斯取消了原有的12%、20%和30%三档累进税率,对居民纳税人获得的绝大部分收入(如工资等)实行13%的单一税率,而这也是整个欧洲最低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水平。

  这种方式一方面简化了烦琐的缴税程序,另一方面还减轻了中高收入者的税负,以期引导人们依法纳税。

  虽然单一税制使税制简单明了,有利于提高征管效率,还可以使个人从利用累进税率和优惠政策的税收筹划中走出来,降低税收的社会成本。不过,这种近乎一刀切的操作方式忽略了个税调整分配的作用。

  印 度 男女有别的累进课税

  当世界各地多以收入来决定纳税数额时,印度却开创了纳税史上的新局面:性别不同的人,个税起征点竟然不同。在当前纳税年度,男性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是10万卢比(约合人民币2万元),妇女的个税起征点是13.5万卢比。

  由于起征点规定得比较高,在印度这个拥有10亿人口的国家里,只有3000万人具有纳税“资格”。政府甚至直接规定,农民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只有3%的人口年收入在10万卢比以上,他们就成了印度个人所得税的课税对象。

  印度个人所得税征收制度的设计,是对高收入者征收重税,对低收入者干脆不征税。在印度这样大部分是穷人的人口大国里,这种税收体制可以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社会矛盾,有利于经济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巴 西 免个税者占大多数

  巴西贫富差距悬殊,大部分劳动者的收入达不到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个人所得税在巴西税收总额中所占比例很小。据巴西联邦税务局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1998年巴西就业人口6996万,其中只有15.8%的人需要报税。而根据法律规定,扣除免征部分外,真正纳税的人只有6.25%。当年个人所得税仅占巴西税收总额的7.4%。

  巴西个人所得税征税项目包括工资、奖金、退休金、分红、金融投资收益、版权费、稿费、租金等。2004年,巴西政府规定个人年收入超过12696雷亚尔(当时2.385雷亚尔约合1美元)的人必须报税。不过,一部分费用可以从收入中扣除,包括纳税人用于本人和依靠其生活的人的医疗、教育费用,缴纳的国家社会劳保退休金、私人机构劳保退休金和个人退休计划基金以及购买医疗保险的费用。这部分费用扣除后,全年收入还超过12696雷亚尔的部分才纳税。

  根据规定,纳税人及依靠其生活的人的医疗费用可以全额扣除。从托儿所到大学的学费可以扣除,直到24岁。给全国文化基金会的捐款或者向国家支持文化活动计划提供的赞助,可以减税。患有16种重病之一的退休人员,免缴个人所得税。

  年收入超过个税起征点的人,每年3月1日至4月29日向联邦税务局报税。联邦税务局为纳税人提供多种报税方式,纳税人既可以使用传统的纸制表格和电脑软盘,也可以打电话报税。现在最方便快捷的是网上报税,只要按要求填好电子表格,纳税人就能知道自己该缴纳多少税或者该收到多少退税。现在90%的巴西纳税人都利用互联网报税,巴西也成为全世界网上报税发展最快和最普及的国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