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悉与陌生

作者:熊培云    来源:《杂文选刊》2011年6月下

  2010年的这个热天,我回乡省亲,有机会和父亲一起去镇上买空调,其间也有不少意想不到的观感与体会:

  一是刚到镇上时,父亲二话不说,就像系匹马一样,把他骑的摩托停在了镇口的一家摩托车行便开始徒步逛街了,且没有给车上锁。理由是,车是在那家车行买的,老板会帮着看车,既省事,又能保证车子不会丢。

  二是在电器商店,我了解到当地农民大多喜欢到镇上赊购电器,即使他们手里并不真正缺钱。而卖方也愿意以此为促销手段。通常的约定是余款年底付清,不像按揭一样要利息,而且连欠条都不用打,店主会派皮卡车将电器直接送到农民家里。

  透过这个细节,你会明白当农民初次进城找工作时,为什么会以近乎赤诚的心态信赖与雇主达成的口头承诺,却很少想到要签什么合同来保护自己,全然忽略了那里是陌生人居住的城市,而非他们熟悉的可以通过个人信用实现自治的乡村。

  当然,在不影响全局的情况下,也有人不能如期偿付余款。邻村便有这样一位农民,曾经在镇上赊购一辆摩托车,直到几年后车子都被骑散了架,还欠卖主500元未还。当然,事出有因。一则这位农民的确有些好吃懒做,所谓“赊购资质”有问题。二则他有个儿子因为打工时抢劫杀人被判了刑。据说,为此这家人每年要花几千元疏通关系给孩子买平安,免得他在监狱里挨牢头狱霸的打。

  这一切,恰好印证了费孝通先生在《乡土中国》中所指出的,中国的传统社会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们通过种种“知根知底”,直接或间接把各种关系像蜘蛛网一样联接起来。你可以批评他们的相关交易有许多法律漏洞,然而事实上,能诉诸法律的纠纷却并不多见。作为道德共同体中的一员,绝大多数人都能较好地履行自己的义务,使当地社会能在道德伦理的约束下保持相对良好的运行,而少有欺骗行为发生。

  以亲缘、血缘和地缘为中心构筑的具有封闭特征的熟人社会,一方面培养了农民日常的漫不经心,以及逃逸于国家宏大叙事之外的自由品格;另一方面也使他们更重道德伦理而非法律来调整彼此的交易与关系。一个国家不讲信用,尚能通过暴力机器勉强维持,而一位农民如果长期失信于人,就意味着其在人格上破产,继而将自己推到四面楚歌的地步。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谁要是赖账,谁就会成为人人责备与防范的对象。

  随着社会的开放与社会分工的细化,无论是熟人社会的乡村中国,还是半熟人社会的单位中国,人们的生活已经越来越“陌生化”,开始进入陌生人社会。

  如果说齐美尔从社会层面定义了什么是“陌生人”,那么,劳伦斯·弗里德曼则为我们详细展示了什么是陌生人社会,以及它如何可能。作为美国着名的社会学家和法学家,弗里德曼曾这样描述人们如何被迫卷入这种陌生化浪潮,“当我们走在大街上,陌生人保护我们,如警察;或陌生人威胁我们,如罪犯。陌生人扑灭我们的火灾,陌生人教育我们的孩子,建筑我们的房子,用我们的钱投资。陌生人在收音机、

  电视或报纸上告诉我们世界上的新闻……如果我们得病进医院,陌生人切开我们的身体,清洗我们,护理我们,杀死我们或者治愈我们。如果我们死了,陌生人将我们埋葬……”

  严格说,首先将陌生人带进了农民世界的是电视。《新闻联播》播音员十年如一日的面孔,是最当之无愧的“熟悉的陌生人”,他们完成了对平民日常生活的侵入。当然,通过控制电视机的电源,人们可以轻而易举地阻止这种侵入。然而不可避免的是,走出家门,每个人都要面对商品社会,面对一个被陌生人统治的世界。不是么?我们虽然可以自由抉择,却近乎宿命地将自己的生命安全和生活品质拱手交给了从

  未谋生的陌生人。我们不知道罐头和火腿有没有毒,不知道粮食和蔬菜是否被污染,不知道动车和飞机是否正常检修,不知道司机和飞行员是否饮酒,不知道传说中口若悬河的布道者是否同时是个强奸犯……多么令人担心啊!过去“特务投毒”,总像武侠小说里的坏蛋一样,跑到水井边、食堂里,锁定目标,务求投毒效果立等可取,而今坏蛋们用的都是三聚氰胺投毒法,像是天女散花,无远弗届,让每个人都活在侥幸之中。

  当然,事情并不至于让人绝望。如读者所知,人类早被上苍赋予了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本性。它不仅创造了国家,而且发明了法律,确立了契约背后的权利、义务与责任。而陌生人社会得以维持的根本,就在于全社会尊重契约,愿意通过法律来调节各自的行为。如亨利·梅因所说,所有进步社会的运动,都是一个“从身份到契约”的运动。遗憾的是,在这个“一切皆有可能”的时代,道德在不该退场时已经退场,法律在应该担当时未能担当。

  安分守己的农民如何面对陌生人社会?在这个动荡不安的时代里,他们的最大苦恼恰恰是,一方面,进城后他们丢掉了熟人社会中温馨的身份;另一方面,新社会又没有提供足够值得信赖的契约以保障他们的安全。而这一切,也是许多农民告别曾经苦苦谋生的城市,愿意重返乡镇的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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