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想光明的两位民国“圣人”

作者:魏邦良    来源:《历史学家茶座》2012年第1辑

  梦想光明的两位民国“圣人”胡适生前就被视为圣人。

  台大毕业的陈之蕃梦想赴美留学,但连买机票的钱都没有,胡适知道后,立即从美国给他寄来支票,圆了他的留学梦。陈之蕃后来在美钻研物理学,成为大家。经济条件有了转机后,陈把支票寄还给了胡适,胡适给他写了封回信。

之蕃兄:

  谢谢你的信和支票。

  其实你不应该这样急于还此四百元。我借出的钱,从来不盼望收回,因为我知道我借出的钱总是“一本万利”,永远有利息在人间的。

  陈之蕃接到此信后大为感动,说:“这是胡先生给我的最短的一封信,却是使我最感动的一封信,如同乍登千仞之冈,你要振衣;忽临万里之流,你要濯足。在这样一位圣者的面前,我自然而然地感到自己的污浊。他借出的钱,从来不盼望收回,原因是:永远有利息在人间……我每读此信时,并不落泪,而是自己想洗个澡。我感觉自己污浊,因为我从来没有过这样澄明的见解与这样广阔的心胸。”

  在秘书胡颂平眼中,胡适也同样让人高山仰止。在胡适身边工作一年多后,有一次胡颂平不觉对胡适说:“我读《论语》,在先生身上得到了验证。”胡适听了这话,不觉一愣,然后慢慢说:“这大概是我多读《论语》的影响。”

  不过在胡适眼中,有一位朋友比他更有资格当圣人,此人即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所长高梦旦。

  胡适曾说:“凡受过这个世界的新文化的震撼最大的人物,他们的人格,都可以上比一切时代的圣贤,不但没有愧色,还往往超越前人。”胡适认为以下九人,其人格可以上比圣贤,名列第一的即为高梦旦,其余几位依次为:张元济、蔡元培、吴稚晖、张伯苓、周诒春、李四光、翁文灏、姜蒋佐。

  胡适熟读《西游记》《封神演义》等旧小说,文章中常常引用小说中的故事做譬喻,“取其人人能解,人人能大笑”。高梦旦对旧小说很生疏,不能领会胡适的用意,而高梦旦的九兄因为熟读旧小说,对胡适所写文章的妙处心领神会,读到过瘾处,忍不住给弟弟写信夸奖胡适。

  在信中,九兄夸胡适的文章梁任公之后数第一:文笔纵横,一往无敌,威武不屈,胆略过人。九兄给胡适取了个称号“龙胆公”–“取赵子龙一身都是胆之意”。

  九兄还告诉高梦旦,他已向二侄、三侄推荐了胡适的文章,并以充满惋惜的口吻对三侄说:“惜尔腹笥太俭,苟稍富有,当托十一叔(指高梦旦)为尔介绍于胡先生之门,以长尔学识。人贵自立,好为之,未晚也。”

  高梦旦把这封信转给胡适,说:“吾家有最守旧之老兄,忽然大恭维起胡先生。兹寄奉,以博一笑。”

  胡适回信表达了他对高梦旦九兄的感谢,至于教导高家晚辈,胡适认为自己没这个资格:“至于九令兄原信末段所说,我读了几乎汗下。君家自有圣人,何假外求。”

  这里提及的“圣人”,就是高梦旦。

  胡适留美归来在北大做教授时,求才若渴的高梦旦数次劝胡适辞去北大教职,出任商务印书馆编辑部主任。他对胡适说:“我们那边缺少一双眼睛,我们盼望你来做我们的眼睛。”

  高梦旦为何要让贤于胡适?在一封信中,他透露了缘由:

  “弟生平不作白话文,而对于白话文并不反对,盖知非此不能普及也……此间编辑教科用书,本以普及教育为职志,故不能不注重白话文,以期养成多数国民之智识,而弟既不能白话文,势不足应时势之需要,颇思求可自代者。有人盛称胡氏之为人,初不敢过信,因与之往返,委托其校阅稿件,相知既久,相信较深,颇欲招致来沪,引以自代。”

  尽管胡适知道“得着一个商务印书馆,比得着什么学校更重要”,但他一则自认资历浅,另外,他也不愿放弃北大的教职。那时的胡适钟情学术,想在哲学研究方面做一番事业,只能一再谢绝高梦旦的好意。高梦旦不死心,就请胡适暑假期间去上海商务印书馆“玩三个月,做我们的客人”,顺便为印书馆出谋划策,指点迷津。

  一九二一年七月,胡适冒着酷暑,从北京赶至上海。

  高梦旦请胡适来当然不是“玩玩”而已,而是请这位因提倡白话文而享誉海内外的“中国文艺复兴”之父来商务印书馆调研考察、指导工作。那段时间,胡适和高梦旦朝夕相处,倾心交谈:“高先生每天都把编译所各部分的工作指示给我看,把所中的同事介绍和我谈话。每天他家中送饭来,我若没有外面的约会,总是和他同吃午饭。”

  暑假结束,胡适要回北京授课。商务印书馆给胡适一千元钱作为暑期工作的报酬,胡适只收下五百元,他说:“五百元够这一个半月的花费了。我并不想做短工得钱。我不过一时高兴来看看,使我知道商务的内容,增长一点见识,那就是我的酬报了。”

  高梦旦六十岁生日时,胡适作了一首小诗祝贺:

  很小的问题,可以立时办到。

  圣人立言救世,话不多不少。

  一生梦想大光明,六十不知老。

  这样新鲜世界,多活几年好。

  从这首小诗可看出,胡适与高梦旦志同道合,趣味相投。

  高梦旦原名凤谦,晚年自号“梦旦”,因为“‘梦旦’是在漫漫长夜里想望晨光的到来,最足以表现他一生追求光明的理想”。

  而胡适也是终生憧憬光明的人。胡适自称乃不可救药的乐观主义者,因为他的心中永远揣着希望。胡适认为,西方人乐观、有信心,所以才敢于梦想。受此影响,胡适留美后也非常看重梦想,曾说:“梦想做大事业,人或笑之,以为无益。其实不然。天下多少事业,皆起于一二人之梦想。今日大患在于无梦想之人耳。”

  “很小的问题,可以立时办到”是高梦旦朋友说的一句话。胡适很喜欢这句话,因为它“最能写出他(高梦旦)的志趣。他一生做的事,三十年编纂小学教科书,三十年提倡他的十三个月的历法,三十年提倡简笔字,提倡电报的改革,提倡度量衡的改革,都是他认为不难做到的小问题”。

  高梦旦做事脚踏实地而不好高骛远,他崇尚事实,主张实干,“知道进步是一点一滴积聚成的,光明是一线一线慢慢来的”。这一点他和胡适也“英雄所见略同”。胡适信奉“自古成功在尝试”,倡导一点一滴的努力,一尺一寸的收获。

  胡适最欣赏高梦旦的还是他做人“最慈祥”“最热心”:“他那古板的外貌里,藏着一颗最仁爱暖热的心。在他的大家庭里,他的儿子、女儿都说,‘吾父不仅是一个好父亲,实兼一个友谊至笃的朋友。’”

  高梦旦和儿子如同“两个最知心的小朋友”,父子俩亲密相处的一幕,让幼年丧父的胡适既羡且妒。胡适甚至特意为此做了一首诗:

  在我的老辈朋友之中,高梦旦先生要算是最无可指摘的了。

  他的福建官话,我只觉得妩媚好听。

  他每晚大叫大喊地说梦话,我只觉得是他的特别风致。

  甚至于他爱打麻将,我也只觉得他格外的近人情。

  但是我有一件事,不能不怨他:

  他和仲洽在这里山上的时候,他们父子两人时时对坐着,

  用福州话背诗,背文章,作笑谈,作长时间的深谈,

  像两个最知心的小朋友一样,

  全不管他们旁边还有两个从小没有父亲的人,

  望着他们,妒在心头,泪在眼里!

  ——这一点不能不算是,高梦旦先生的罪状了!

  胡适小时缺少父爱,高梦旦父子之间的亲昵神态自然令他羡慕也伤怀。胡适后来能那么慈爱、那么宽容地对待自己的两个儿子,多少也受到高梦旦的影响。

  我们知道,林纾因极力反对白话文而成为众矢之的,可此人与高梦旦的两位兄长关系极好,也是高梦旦非常尊敬的一位前辈。尽管如此,高梦旦还是冒着被痛斥的危险给林纾写了一封信,为白话文张目,为胡适辩护。

  信末,高梦旦坦言,这封信可能会让对方怒不可遏,对此,他做了充分的准备:

  “此书草就多日,未以付邮,且逆料足下未尽一纸,即当撕为万段,故特打成三份:一以奉寄;一存小蔚处,备足下息怒时,就近更行取阅;一存此间,因弟作此书时,不免有负气之言,欲俟气平后,自取复阅也。”

  但这封信尚未发出,林纾便来到了上海,和高梦旦“同游雁荡,相聚十余日,谈论甚久,无所芥蒂”。高梦旦因此觉得“先生胸无宿物,天性然也”,最终“不忍出此书,以伤其心”。

  十三年后,高梦旦翻检旧书时发现了这封信,当时林纾已去世十二载。他把这封信转寄给了胡适。

  显然,这封信让胡适大为感动,不是因为高梦旦在信中为自己开脱、辩护,而是因为高氏出于不忍之心,最终并没有寄出这封可能会触怒对方的略带火药味的信。

  高梦旦曾告诉胡适,他之所以敬重胡适,是因为胡适能听从母命,没有背弃婚约。胡适问:“这一件事有什么难能可贵之处吗?”高梦旦说:“对你来说,这是一件大牺牲。”胡适不以为然:“我生平做的事,没有一件比这件事更讨便宜的了,有什么大牺牲?”高梦旦更加不解:“何以最讨便宜?”胡适娓娓道来:“当初我并不曾准备什么牺牲,我不过心里不忍伤几个人的心罢了。假如我那时忍心毁约,使这几个人终身痛苦,我的良心上的责备,必然比什么痛苦都难受。”顿了一下,胡适仿佛自我安慰地说:“其实我家庭里并没有什么大过不去的地方。这已是占便宜了。最占便宜的,是社会上对于此事的过分赞许,这种精神上的反应,真是意外的便宜。我是不怕人骂的,我也不曾求人赞许,我不过行吾心之所安罢了,而竟得这种意外的过分报酬,岂不是最便宜的事吗?”

  胡适坦言,对于旧婚约,他“始终没有存毁约的念头”,但也曾面临“危机一发”的时刻。

  原来,胡适回国后,在结婚前想见一下江冬秀。胡适想,既然两人即将结婚,亲眼看一下新娘子应该是最低限度的要求了。没想到,他来到江冬秀家后,江冬秀竟躲到床上,放下了床帐。胡适对高梦旦说:“若当时自己拔腿就走,或到外面客店去住,那关系就僵了。”胡适忍住内心的不快,一边翻书一边与其他人闲谈。渐渐地,内心的不快一点一点消失了,因为胡适意识到,新娘婚前不愿见新郎,并不是新娘的错,而是旧家庭旧习惯之错,既然如此,何必要争这一时的面子?倘若坚持要见江冬秀,就算对方勉强同意了,自己的面子有了,人家的面子何在呢?这样一想,他心平气和多了。

  后来胡适得知,果然是因为旧家庭作梗,长辈们反对,江冬秀才被迫躲入帐中的。

  胡适对高梦旦感慨:“那天晚上,我若一任性,必至闹翻。我至今回想,那时确是危机一发之时。我这十几年的婚姻旧约,只有这几点钟是我自己有意矜持的。我自信那一晚与第二天早上的行为也不过是一个绅士应该做的。我受了半世的教育,若不能应付这样一点小境地,我就该惭愧终身了。”

  听到这里,高梦旦连连点头,夸胡适对此事处理得当。

  胡适之所以在高梦旦而非别人面前,吐露他对自己婚姻的真实看法以及婚前那段鲜为人知的小插曲,也许因为在他看来,高梦旦和自己均具备一颗慈悲之心。只有如此,对方才愿意相信,自己接受旧式婚姻是出于“不忍”之心,才会认同这一看法:慈悲之怀、容忍之心有助于我们度过人生中那些不期而至的“危机一发”之时。

  一九三○年十一月二十五日,胡适结束在上海的工作即将远赴北京时说:“住上海三年半,今将远行了,颇念念不忍去。最可念者是几个好朋友,最不能忘者是高梦旦先生。”

  正因为相知最深,分手时才会念念不忘。

  胡适晚年曾说及自己的婚姻:“我们那个时代,现在的年轻人是不会了解的。我和我的太太订婚之后,我们从未见过面,一直到了结婚那天才见面的。我有两句诗:‘情愿不自由,也就自由了。’”

  有了“情愿不自由”的宽厚容忍,就有了“也就自由了”的达观释然。

  胡适晚年还和秘书谈起高梦旦的一次遭遇:“高梦旦先生有一位最小的女儿,也是他最爱的女儿,她出国回来不久,因盲肠炎进医院割治。那时割治盲肠炎已很稳定了,只有万分之一的危险。高小姐恰恰是万分之一的危险,结果不救了。”

  说到这里,胡适加重了语气,道:“高梦旦先生没有说一句话。”

  如果不是特别能容忍,高先生不会“没有说一句话”。

  或许,高梦旦和胡适能成为民国“圣人”,就是因为两人都具备罕见的容忍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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