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分钟“天价”生命

作者:牧徐徐来源:《现代青年》2013年3月下

  这是一个无法想象的死囚家人告倒监狱的故事,但是它真实地发生在美国的弗吉尼亚州。

  54岁的美国籍无业游民乔·哈里斯,因为持枪抢劫银行并且打死一名试图反抗的银行职员,被法庭判处死刑,执行死刑的时间是一周后的2012年11月27日下午两点。

  在这之前,乔被收押在弗吉尼亚一座戒备森严的监狱里。谁也没想到的是,就在乔即将被押赴刑场的前半小时,他却意外死亡了——喝酒引发脑卒中!

  原来,按照美国刑法的规定,死囚在临死之前,狱方将尽可能地满足死囚对美食的需求。于是,乔要求狱方给他提供分量足够多的牛排、鲟鱼、比萨等美食,外加一瓶红酒和大瓶可乐。

  11月27日中午11:30,当这些美食和可乐、红酒都送到乔的面前后,他便开始大口大口地吃喝了起来。13:30当狱警进来提乔时,却发现他已经僵硬地躺在地上——死了!

  狱警马上将此事上报,狱方立即调看了乔所在牢房的视频。视频显示,12:50,当乔喝光最后一滴红酒后便突然嘴角歪斜,然后倒在地上,挣扎了半个小时后死亡。

  法医的鉴定是红酒里的酒精引发脑卒中——乔一直有高血压,平时一直靠降压药来控制,但是当天他没有吃药,再加上酒精的猛烈刺激致使脑卒中。

  早死40分钟或迟死40分钟,被枪决或因脑卒中而死,反正都是死,没有什么本质区别,更何况乔还是罪大恶极的杀人犯。狱方认为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最多向乔的家人说明一下情况便可以了事。

  但让他们没想到的是,乔的家人对此不依不饶,还专门请来律师,一纸诉状将狱方告上了法庭,并且要求赔偿乔40分钟的“活价”——350万美元!

  乔的家人认为,狱方有以下过失:一是乔的卷宗上明明白白地写着犯人有高血压,易引发各种意外,故不应给他准备红酒,这叫护理失职;二是负责监视各牢房视频画面的狱警没有及时发现乔脑卒中,错过了抢救时间,这是严重的渎职行为。

  正因为狱方以上的过失才导致乔意外死亡,剥夺了他还有40分钟感受这个美好世界的生存权,以及与亲人最后一一告别的权利!

  那么,法院又是怎么对待这份起诉的呢?是赞同和支持!法院认为:“尽管乔是将死之人,但是在行刑之前,他依然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依然享有除政治选举权之外的其他各种权利,包括生存的权利。狱方的失误直接导致他失去了这些权利,因此理应赔偿。”

  乔的家人最终将狱方赔偿的350万美元全部捐给了美国的公益事业。他们表示,只想通过此事,警醒和告诫美国的执法部门,应该尊重法律赋予每个犯人的生存权,哪怕他们是即将被执行死刑的囚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