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滋味

作者:梁文道 来源:花城出版社《噪音太多》

  我永远记得那个傍晚,因为一道出口在天色渐阴渐沉之际为我敞现,生命自此有异。

  当时还在台湾,我是个初中二年级的学生,正逢周五,可以从宿舍回家过周末,我照例得从学校搭车去逛西门町一带的书店和唱片行,揣着有限的零用钱在一本小说与一盒录音带之间犹豫踌躇。那天我买了一盒Bruce Springsteen的《Born in the USA》,那是彼时美国最畅销的专辑,然后我满心期待地赶车回家。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平常挤得跟罐头似的巴士竟然有不少空位,免了一个多小时被罚站和摇晃之苦。我迫不及待地拆开那盒录音带的包装胶纸,再贪婪地阅读盒子里那其实不大看得懂的附赠的歌词小纸片,在且停且行、摆动剧烈的昏暗车厢中,专注地猜测每一首歌要说的故事的涵义。

  忽然邻座有人和我打招呼:“嗨!你正在看什么?”我吓了一跳,立刻从遥远的新泽西回到现实的台北。原来是位很帅气的大哥哥,他说自己是个大学生,很爱听音乐,所以好奇我这个小弟弟何以如此用心于一盒录音带。

  他拿了我的带子一看,笑了笑说:“不错,虽然Bruce Springsteen是个了不起的摇滚歌手,但你听过他以前的东西吗?”然后他就开始给我“上课”了,“课堂”里有许多我闻所未闻的人物,稀奇古怪的理论,以及充满神奇色彩的历史,仿佛是一个武侠小说里的江湖。比如一首二十多分钟长的摇滚乐,一个让吉他着火的狂人,一名躲在各种电子仪器背后制造宇宙叹息的隐士。最神奇的是到了最后,他竟然说:“可惜,Bruce Springsteen堕落了,居然在这张新专辑里加进了舞曲,那还算摇滚吗?”然后他在下车之前赶紧抄了一张小纸条给我,里面有他所谓的“入门经典”,嘱咐我一定要好好用心去听。

  堕落?音乐也有堕落这回事吗?什么叫作堕落的音乐?为什么一个摇滚好汉开始玩舞曲就叫作堕落呢?再看看他那张字迹清秀的“秘籍”,上面有几个陌生的名字,他们就是传说中的高人吧?

  自此之后,我按图索骥,越摸越远,觉得自己好像进入了一个超脱凡俗的世界,就像《纳尼亚传奇》里面那个神奇的衣橱,又像《哈利·波特》里火车站上那个看不见的月台——只要一走进去,我就能逃离身边这让人厌烦而庸俗的现实,得到自由。

  所谓自由,首先是跟人家不一样。当其他台湾同学都在听香港过来的谭咏麟、张国荣以及梅艳芳的歌,并且不厌其烦地央求我教他们粤语发音时,我拥有一个真正的自我,那是他们所不识的。

  赤裸点讲,比起他们,我比较不堕落。

  然后我又想起了电影。虽然我不泡电影院久矣——总是为了省事躲在家看碟,但我实在很怀念那段日子:几乎掏尽所有零用钱去排香港电影节票房的队,然后一天连赶五场戏,中间出来就用口袋里仅余的硬币换面包干啃。听起来辛苦,忆起来觉得不可思议,但当时真有一种幸福充盈全身的舒畅。为什么?因为自由。

  电影学者游静曾经写过一段十分美妙的话,大意是进电影院看戏是需要勇气的。她真是说得再好不过了。请想想看,我们和一群互不相识的陌生人坐在同一间漆黑的房子里,目睹银幕上种种惊心动魄的场面。那些场面或许叫我们汗流浃背,或许令我们潸然泪下,甚至让我们的脸从耳根开始一片赤红。虽然看不见,但邻座渐趋沉重的呼吸,身体散发出的异样,难道我们会感觉不到吗?

  世间最残酷的景观,人心最深沉的秘密,如此赤裸坦诚,我竟然就在人群中看见了。没有遥控器,我调节不了画面的行进方式与速度、声响的大小和高低,我就这样被动无助地夹在一群陌生人中间,任由电影摆布,不由自主地大笑或者痛哭,回忆以及遐想。

  走进影院,岂能不要勇气?

  但是不用害怕,因为有某些独特、用心而神秀的电影作者,他们竟敢撕破日常琐事所掩盖、修饰的真实,把命运的无常、上帝的退隐、承诺之背叛、欲望之阴暗,全都大胆地拍了出来,交给我们。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游静还说:“人家都敢拍了,我们又有什么好怕的呢?”是的,我还怕什么呢?看电影,尤其是看好电影,原是一种在众人中认出自己本来面目的英勇行动。所以,许多影评人才会如此珍惜“真实”。“真实”不是技法上的“写实”(很多时候,“写实”恰恰才是说谎的最好方法),而是电影作者敢于认真对待自己,敢于以“真面目”示人,甚至敢于面对人之存在的一种质地。

  因此,看电影于我就和听音乐一样,是少年时代追求自由的手段。拒斥庸俗,一开始或许还是为了在同学中间树起不凡的自我感觉,但其实更是为了逃离庸俗的宰制,离开“成人社会”的无聊和谎言,离开森严的学校体制,离开社会和国家对个人的期盼跟定位。

  很自然地,少年时代的我完全无法接受任何流行而热门的音乐和电影,更无法忍受电视上那些虚假的俗华与美丽的面具(真是报应,我今天竟以此为业)。音乐与电影绝对不是娱乐,它们怎能是娱乐呢?有人问讨厌文化工业以至于厌恶一切娱乐的阿多诺:“你平常有什么消遣?”一向严肃的阿多诺简单而冷峻地回答:“我从不消遣。我用对待工作的同等态度去对待音乐。”诚然,聆听勋伯格确实该比工作还认真。

  可是我总不能只听勋伯格,只看布列松吧?生活在媒体环境之中,我们被迫接受大量噪音,并且以噪音为沟通的工具。假如我也去看王晶的电影,假如我也去听张学友的歌,我会告诉自己,那只是为了和大众沟通而已(比方说,学会对一个女孩唱歌)。万一我在那些滥熟的曲调中得到吟唱的乐趣,在港产闹剧前笑得人仰马翻,我会忍不住自责,恍如一个修行者在犯禁的行为里感到愉悦,是一种“罪疚的享乐”。尤其在我开始写评论之后,更是极其扭曲地以挞伐流行文化为己任,似乎这种鞭打自己的行为可以减轻那种罪恶感。

  也许是受到文化研究与后现代主义的影响,多年之后,我才渐渐缓释这种正邪不两立、雅俗要分明的心结,试着在自己对周星驰的喜好里找出合乎道德的依据。更妙的是,这种依据竟然还可以用繁复的理论与晦涩的术语去表述,因此显得更为庄严。奇怪的是,在这个转向之后,我竟然也逐渐失去了写乐评、影评以及所有艺术评论的动力。当初推动我写作的欲望到底是什么呢?我忘了。

  我很喜欢法国学者雅塔利的《噪音》,他认为音乐基本上是一种组织和判别噪音的产物,同是声响,音乐与噪音的分别决定于一套政治经济学的逻辑。

  这又让我想起两件不相干的事:十几年前,我在纽约一家旧书店看到一本约翰·凯奇亲笔签名的《沉默》,售价40美元。当时嫌贵没买,后来悔恨了一段日子。两年前,我看了德国导演Philip Groning的纪录片《遁入寂静》,拍的是法国山中一座与世隔绝的修道院,里头身着斗帽长袍的修士严守禁语的戒律。于是整部片子除了钟声与诵经声,就几乎没有别的声音;镜头则在一片白雪笼罩的古建筑内外缓缓挪移,再无颜色。空白而沉默,大音希声,此之谓也。所以,我是否拥有凯奇的签名著作,也就不再重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