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与艳遇的错觉

作者:张佳玮 来源:读者杂志

  旅行和艳遇有类似之处:人都爱幻想,总希望在一段新的旅途或新的爱情里,发现另一个自己。早年间,世界还很广阔未知时,文艺作品大都以此为主题:堂吉诃德出门旅行,寻找骑士梦;意大利的民间故事里净是骑士出门,夜宿磨坊,品尝面包和女主人的滋味;梅里美以第一人称写旅游到西班牙时,听到了卡门的传说;夏多布里昂喜欢写主角去蛮荒地带,被美女倾心,被蛮族追杀……

  所以,人类很容易产生这样一种情感,姑且叫作“旅行/艳遇尾声恐惧症”:你希望一段旅途永不结束,一段艳遇永不熄灭,一个众人欢饮的夜晚,可以通过无限换酒吧续摊,逼得天色永远不亮……但这里面,有一点幻觉的成分。

  早在19世纪,巴尔扎克就写明白了:世上最奢侈的爱好,就是养个情妇。你可以让老婆吃糠咽菜,但必然不好意思驳回情妇的诸多要求。

  假想一下,把旅游当作一个美丽的情妇好了——许多人爱旅游,其实是爱这样一种状态:啊,开始旅游啦!好难得出门啊!我要过另一种生活!我要把工作都抛掉!要把平时攒的钱都用上!我要把日常对自己的压榨和抠搜,都在旅行中找补回来!

  在旅行中,人就像面对情妇一般,因为过上了远离日常生活的另一种未知而新鲜的生活,于是格外慷慨,特别好奇,尤其大惊小怪,经常一惊一乍。你会更认真地去端详他乡的天空,而你在故乡可能从没注意过天空的颜色;他乡的狗都比较可爱,尽管你在故乡可能特别讨厌狗的味道;他乡的空气都那么沁人心脾,而家乡的空气,你从没仔细闻过;他乡的劣质手工小商品,颜色似乎都比家乡的鲜艳些,能让你情不自禁地抖出信用卡来。

  《罗马假日》里,赫本和派克成就了古往今来最老套但又最传奇的爱情。纳博科夫在用俄语和英文写作时不断讲同一个故事:他如何坐着俄罗斯的长途火车,去海边的度假胜地,在金色的沙滩上遇到一个女孩子(在他早期的俄语短篇小说里,那常是个爱滚铁环的女孩子;在《洛丽塔》里,那是洛丽塔的前身安娜贝尔)。托马斯·曼的作品中的许多爱情发生于疗养胜地,《死于威尼斯》里,阿申巴赫在他的假期中遇到了传奇美少年达齐奥。茨威格写过至少两个“我在度假时遇到有人和我倾诉他的假期爱情故事”的短篇。所以你看,所有人都把旅行当作爱情的一部分,或者干脆就是爱情。

  与其说旅行比生活美满得多,不如说我们试图让假期比生活更美满。所以旅行和梦不一样,做梦,你不知道何时醒来;旅行,你知道它何时结束。旅行是一种短暂的、浓缩了的生活,另一个人的短暂天堂。而旅行的尾声,就像离开情妇回归家庭,意味着:哎呀,我又要回去工作了,又要朝九晚五了,又要回到那种抠搜省钱的日子了!因为结束的阴影和绝望感如此浓烈,所以在旅行里,一切都迫不及待。《死于威尼斯》里阿申巴赫爱上达齐奥后死去了,《洛丽塔》里安娜贝尔也很快病死了。旅行的结束等于重回现实,等于一种浪漫生活的终结,等于离开情妇回到妻子身边。而这种“终于还是会回到日常生活”里的苦闷,就像橘子汁里的涩,只会让甜来得更浓烈些。所以旅行里的阳光、果汁、单车、刺得人脖子发痒的草坪、大海、风筝、写有电话号码的纸片、贴着礼物标签的CD、游泳池旁边的树影、平时根本来不及一口气读完的书,都带着爱情的颜色,比平时的风景美好得多。

  当然,去掉“旅行=情妇”的仓促又浓烈的幻觉成分,仍有人会相信:旅行时,的确可以见识各类新的东西。但这里有一个常见的悖论:你特意跑去旅游的陌生城市、搜着店名去排队的名吃、从朋友那里借来的书,你会格外熟悉;自己所处的城市、小区后门外的小吃、买来摆在书架上积灰的书、在身边很久的人,你反而会想不起。

  因为人们多少总是存着这样一种心思:放在身边的,随时都能观赏,所以还是先瞻望远处好了,身边的东西下次再说,下次再说……于是很多时候,就这么下次再说,终于错过了。

  如果尝试把自己的生活安排得好些,不总指望着把好好享受的希望寄托在别处、未来和旅途上;如果对自己日常生活的伴侣好一些,不总指望着命运给你埋伏着许多段一见钟情,那以后,到旅途末尾,你想到要回归家庭和日常生活时,便会少些恐慌,而会一边听歌,一边想象回家睡一觉,第二天起来吃热腾腾的早饭的场景。简单说来,无非是:平时对自己好些,旅行时就没那么神经质地恋恋不舍;对自己身边的人好些,情妇就没那么大诱惑力了。道理十分简单,晏殊很早就写了:“满目山河空念远,落花风雨更伤春,不如怜取眼前人。”

(石顺江摘自湖北教育出版社《我这个普通人的生活》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