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美国国籍政策的华裔大案

作者:鲁青 来源:读者杂志

  “花20万可以生一个价值980万的美国宝宝。”这是如今赴美生子中介的一句宣传口号。一个美国宝宝可以享受美国的社会福利,更有优势进入美国的优质高校。当孩子长到21岁时,就可以为父母办理美国绿卡,从而全家都成为美国人,实现一些人的美国梦!

  这是因为美国的落地国籍原则。也就是说,不管孩子的父母是哪国人,只要孩子出生时在美国的领土上,他就是美国公民,即使孩子的父母是非法移民也不例外。

  其实美国这个落地国籍原则的产生,与一位美籍华人的遭遇有很大的关系。

  我一出生就应该是美国人

  提到美国的落地国籍原则,就无法忽略美籍华人黄金德。正是这个华裔以及针对他的一起移民案件,深刻地影响了美国的国籍政策。

  1871年,黄金德出生于旧金山,长大后成为一名厨师,其父母都在美国经商,但都不具有美国国籍。1894年,黄金德回中国探亲。1895年,他返回美国时,旧金山港口的移民局人员拒绝他入境,并且拘留了他。

  移民局人员根据的是1882年美国国会通过的《排华法案》。该法案对来自中国的移民进行限制:已经进入美国的华人可以继续生活,但他们没有资格加入美国国籍,并且当他们离开美国之后再回来时,需重新申请并获得批准。

  移民局官员认为,黄金德的父母都是中国人,因而黄金德也是中国人,根据《排华法案》,他没有申请入境并获得批准,是不允许进入美国的。而黄金德认为,他在美国出生,就应该是美国人。黄金德的依据是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第十四条修正案关于公民权有如下规定:“所有在合众国出生或归化合众国并受其管辖的人,都是合众国的和他们居住州的公民。”

  黄金德在中华公所法律代表的帮助下,把美国联邦政府告上法庭,并向联邦地区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在地区法官的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了法庭辩论。根据公民权条款,对于黄金德在美国出生这一点,双方是没有异议的。辩论的焦点是对“受其管辖”的理解。

  黄金德的辩护律师认为,“受其管辖”是受美国的法律管辖,黄金德出生后一直受美国法律的管辖,从来没有违反美国法律,所以黄金德应该是美国公民,这实际上肯定了落地国籍原则,也就是说,只要在美国出生就是美国公民。

  联邦政府则认为,“受其管辖”是受美国的政治管辖,而孩子的政治身份主要来自其父母,这实际上肯定了血统国籍原则,也就是说,父母是美国人,孩子才可能是美国人。黄金德的父母虽然在美国居住生活并做生意,但他们是清政府的子民,不是美国人,因而黄金德也应该是清政府的子民,而不是美国人。

  美国联邦政府认识到,此案件意义重大,因为它不仅涉及华裔后代的国籍问题,而且涉及亚洲以及其他洲族裔后代的国籍问题,弄不好可能导致《排华法案》失败。联邦政府在地方法院败诉后,为了避免政治影响,直接越过联邦上诉法院,而到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上诉。1898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6:2的优势,判决黄金德胜诉,肯定黄金德一出生就具有美国公民身份,不受《排华法案》的限制。

血统不是美国的菜

  黄金德案确立了美国的落地国籍原则,不仅使在美国生活的少数族裔后代受益,而且也使非法移民在美国出生的后代受益,却也为到美国旅游生子然后获得美国公民身份打开了方便之门。可以说,落地国籍原则为美国带来了无穷的困扰,那它为什么还要坚持这项原则呢?

  美国坚持落地国籍原则有它的历史原因。美国曾经是英国的殖民地,英国实行的是落地国籍原则,所以美国也实行落地国籍原则。我们仔细观察会发现,英国曾经的殖民地都实行落地国籍原则,比如加拿大、澳大利亚以及中国香港等地。

  从法律上看,英国实行判例法,美国承袭了判例法的精神。根据判例法,认定英国国籍的基本原则就是属地主义原则:在英国出生的孩童,包括友好的外国人,都将被视为天生的英国公民,只有外交官或是敌对势力的后代不适用于这一原则。而美国的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体现了英国法律的精神。

  美国坚持落地国籍原则也有现实利益的因素。美国的落地国籍原则的宪法保障就是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美国人认为此条修正案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黑人的公民权利。事实并非完全如此。美国工业革命期间,需要大量的熟练劳动力,他们最想吸收的是欧洲的技术工人,但远水难解近渴,特别是欧洲移民毕竟有限,所以他们需要首先解放本国的黑人奴隶。

  美国内战前,黑人根本不被当人看,仅仅作为一种会说话的财产。英国工业革命时也遇到类似的情形,所以英国采取落地国籍原则,大量吸收殖民地国家的熟练劳动力。与英国相比,美国还有一个特点就是地广人稀,即使没有工业革命,它也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加拿大、澳大利亚和美国一样,有类似的问题。所以,这些国家都采取落地国籍原则,反映了它们共同的现实利益需要。

  美国采取落地国籍原则还有它的观念原因。美国人崇尚通过自身的努力,过上美好的生活,靠父辈活着是一种耻辱,他们讲究英雄不问出身,不注重血统因素,这和他们的先辈是移民有关。美国的早期移民主要来自西欧特别是英国,因为政治和宗教迫害,他们才来到美国,让他们最难以忍受的就是欧洲贵族的血统观念。

  正是美国先民的这种强烈的反血统观念影响了美国人,使他们采取开放的态度,接受了落地国籍原则,为美国成为典型的移民国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黄金德案是一起体现美国落地国籍原则的里程碑式的案例。黄金德能够胜诉,恰恰是因为美国人没有牢固的血统观念,五湖四海,天南地北,大家都靠自己的能力来吃饭。只要你生在美国就是美国人,而不管你的父母是谁,这也许是美国能够持续保持强盛的秘诀之一吧。

  (司志政摘自《大科技·百科新说》2014年11月,冯 煌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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