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会给人好胃口

作者:六神磊磊 来源:读者

  一

  经常被问:读书有什么用?这很难回答,好像真的没什么用,不会给你黄金屋和颜如玉,只能给你近视眼和颈椎病。

  但我觉得至少有一点好处——读书,可以给我们好胃口。

  说起来很神奇,我小时候有点挑食,这毛病在很大程度上居然是书给治好的。

  比如白煮蛋。

  小时候最讨厌吃白煮鸡蛋,觉得难以下咽,简直会噎死人。当时我是很痛苦的。鸡蛋有那么多种做法,煎蛋、炒蛋、蒸蛋,做汤也好,为什么非要连壳煮呢?

  后来,一本畅销小说改变了我的口味,那就是《追风筝的人》。

  书中有一段很简单的描述:主人公和父亲去野餐,他们坐在蓝蓝的湖边,吹着风,聊着天,吃着夹腌黄瓜和肉丸的饼,还有水煮蛋。

  不知道为什么,在读到这一段的时候,我想象着主人公对着湖水,手里拿着一颗煮鸡蛋,一边吃一边聊天的情景,忽然觉得很馋。

  慢慢地,我爱吃白煮蛋了。我喜欢把它小心剥净,投入红汤的馄饨里,或是清汤的面条里,再把它轻轻夹破,让汤汁浸润黄心。

  二

  过去,每当有猪肝端到我面前时,我都会自动弹开一尺远:这种东西也能当作食物吗?瘆人的味道、奇怪的质地,还有让人不舒服的颗粒感,我再缺血也绝不用这个东西补。

  居然也是一本小说改变了我,你大概猜到了,是《许三观卖血记》。

  在小说里,人们每次卖了血捏着钞票出来时,总要找家饭店,点上一盘炒猪肝和二两黄酒,黄酒一定要温一温。

  他们认为,吃着喝着,身体就会恢复,日子就会变得美好,生活就有了盼头。

  而且,这一盘炒猪肝必须是这样加工的:“猪肝先是被切成片……放上一些盐,放上生粉,生粉让猪肝鲜嫩,再放上半盅黄酒,黄酒让猪肝有酒香,再放上切好的葱丝,等锅里的油一冒烟,把猪肝倒进油锅,炒一下,炒两下,炒三下……”

  装盘后,不忙吃,先斟上二两黄酒。黄酒从喉咙里下去时热乎乎的,像是用热毛巾洗脸一样,把肠子洗干净了,再拿起筷子,夹一片猪肝放进嘴里……

  这本书让我恍然大悟:原来炒猪肝是一种可以把人从死亡边缘拉回来的美食,是让灰暗的生活变得有滋味的食物。

  就这样,我开始好上了爆炒猪肝。

  每次在外地出差,写稿的夜晚,常常会在巷子里溜达,寻找亮着灯的小饭馆。许多时候,我都会说,来一个炒猪肝,然后开始期待一盘又烫又辣、炒得微卷的猪肝上桌。这个夜晚就会变得美好。

  三

  小时候,我不吃蘑菇。

  让我“洗心革面”的,是意大利寓言作家卡尔维诺写的《城里的蘑菇》。

  故事中说,有一个工作很辛苦、收入很微薄的工人,有一天在一个公交站台旁惊喜地发现了一些小蘑菇。

  这个工人雀跃不已,像是发现了宝藏。回到家,在寒酸的饭桌上,他向老婆孩子隆重宣布:我们马上就可以吃到炸蘑菇啦!

  最后这个工人没吃上蘑菇。它们被别人吃掉了,结果人们才知道蘑菇有毒。

  一个小故事,让我知道了蘑菇的稀有、美妙和危险。它成功地打开了我的味蕾。

  我喜欢上油豆腐,是由于鲁迅《在酒楼上》写的那一句:“油豆腐煮得十分好。”

  吃鱼爱吃煎的,因为金庸在《侠客行》里说主人公会做菜,“两尾鱼煎得微黄”。

  小时候一直不爱吃牛肉,后来偶然读了一本回忆录《决战淮海》,里面说抓到了杜聿明,一看就是个大官,因为他有美国牛肉干吃,馋得我人生第一次到处找牛肉干。

  还有蹄筋。我之所以变成它的拥趸,是因为小说《林海雪原》里频繁提到这种食物。书中那个英俊帅气忠诚的首长就最喜欢吃狍蹄筋。战士们关心长官,特意给他煮了“大大的一盘颤颤闪闪富有弹性的狍蹄筋”。

  四

  读书,还会让普通的菜变得美味。

  《红楼梦》里的“酸笋鸡皮汤”,《西游记》里的“醋浇白煮萝卜”“嫩焯黄花菜”,《水浒传》里的“三分加辣点红白鱼汤”,说白了都是街边小店能做的东西,但书上美美地写过了,你吃起来总会觉得更鲜美一些。

  就连平时喝一点最简单的凉水冲蜂蜜,一想起《三国演义》里袁术临死前还喝不上,就有一种幸福感油然而生。

  水果也是这样。平时我不大爱吃石榴,但唐代人的笔记里说,南诏的石榴味绝于洛中,所以到了云南总忍不住要尝一下。当地有些石榴汁颜色不好看,但我喝起来总觉得甜。

  后来,我来到重庆工作。要说这里什么食物最给我惊喜,不是火锅、小面,而是一种蔬菜——莼菜。

  当生平第一次在重庆见到它的时候,我激动不已:自己居然见到了中国历史上最文艺的蔬菜。在《世说新语》里,驸马王济曾经傲慢地问大才子陆机,江南有什么东西,可以和我这儿的羊酪相比?陆机淡淡地回答,千里莼羹。

  当这样一碗传说中的羹摆在我面前时,怎能不让我激动呢?